首页| 本网原创| 四川| 市州| 国内国际| 理论| 太阳鸟时评| 视觉| 资讯| 政企| 财经| 房产| 汽车| 教育| 环保| 文旅| 社区
您当前的位置:四川新闻  >  市州新闻

巴中恩阳区试行食品违法当事人“公开承诺”制度

2021年12月14日 06:57:42 来源:四川日报 记者 钟帆 编辑:许成嵩

  销售过期食品,小超市无力负担上万元罚款,执法陷入“两难”怎么办?近日,记者从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针对小微市场主体,恩阳区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试行食品违法当事人“公开承诺”制度,对知错能改者柔性惩治,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严惩。

  今年6月,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城区一家小超市销售的某款面包是过期产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超市经营者李女士将面临1万-1.5万元的罚款。但李女士一家收入不高。面对上万元罚金,负担较重。

  类似于李女士这样的小微市场主体,在恩阳区还有很多。数据显示,2020年至今,该区小微市场主体达4164户。“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是摆在我们市场监管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也成了创新基层治理的新动力。”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勇说。

  9月14日,李女士在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举行的食品安全暨创文保卫进市场活动启动仪式上,就自己的违法行为向广大消费者作了整改承诺,最终她的违法整改行为和整改结果通过了执法部门的检验和市场的认可,最终被处罚款3000元。

  李勇说,综合考虑这部分群体的实际困难和执法必要性,该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柔性执法”的理念,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推出的“首违不罚”制度,对符合“免罚”情形的经营主体,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推行“提醒式”执法,试行食品违法当事人“公开承诺”制度,将公开承诺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记者 钟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