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鳄鱼逃逸事件追踪:“烧烤鳄鱼”吃不成了,老板可能还面临处罚
2022年05月13日 04:41:57 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 罗敏 编辑:王敏琳
5月10日,随着最后一条逃跑鳄鱼被抓获和6条鳄鱼被宰杀,震动网络的宜宾“鳄鱼兄弟”出逃事件带来的安全隐患,被彻底消除。5月11日,此前曾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推荐“烧烤鳄鱼”和其抖音账号(销售鳄鱼)的鳄鱼主人康某有点沮丧地表示:被宰杀的6条鳄鱼不烧烤了,已被有关部门带走封存,等调查结束后再作出处理。
鳄鱼主人:
不烤了,
可能还面临巨额罚款
“宜宾现在五六个部门找我谈话,(因)这次鳄鱼脱逃带来的影响,(有关部门)可能对我进行巨大(额)罚款……社会舆论也对我的生活带来很多不良影响。”康某表示,这个后果对他来说非常严重。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康某原来的微信名称为“鳄龟鳄鱼娃娃鱼批发”、抖音账号叫“宜宾鳄龟鳄鱼批发”,微信朋友圈、视频号和抖音账号发布有多段销售、烧烤鳄龟鳄鱼的作品。11日中午,记者发现康某的微信账号名称改为了“康某”,视频号只有一个作品;但抖音号作品仍在。
得知被找回的6条鳄鱼全部被宰杀后,记者询问康某是不是如其之前所说,都要做烧烤鳄鱼?康某表示:“不烤,看相关部门怎么处理,完了再说,具体看官方通报,(鳄鱼死体)被政府(相关人员)带走了……”
律师说法:
暹罗鳄可经营利用,
但需持相关手续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根据《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案涉暹罗鳄为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列入首批54种可商业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名录的动物。因此,该种鳄鱼肉可食用有法可依,但其屠宰加工、检验检疫均应按照水生动物相关要求执行。林小明说,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案涉鳄鱼主人康某并非人工养殖鳄鱼,而是购买用于食用,但若未按照法律规定购买、运输案涉鳄鱼的并无法提供鳄鱼的合法来源的,那么其购买鳄鱼的行为可能将被处罚。”
四川鸿章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赵光华律师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出逃”鳄鱼属于暹罗鳄,其野生品种属于濒危保护动物,但是我国允许养殖该类型鳄鱼。康某确实购买的是养殖暹罗鳄,那么康某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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