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有关高温津贴的8大误区,你了解吗
2022年08月12日 11:36:19 来源:四川新闻网综合 编辑:卓灵
进入立秋节气,暑热不见消退,反而更加“嚣张”。未来几天,四川的“热度”还将上升,四川省气象台发布了今年以来首个高温橙色预警。在高温下工作的广大劳动者,特别是户外劳动者,高温津贴你领到了吗?
(视觉中国供图)
什么是高温?
中国气象学上一般把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称为高温。如果出现连续几天最高气温都超过35℃时,即可称为“高温热浪”天气。世界气象组织建议“高温热浪”标准是日最高气温超过32℃,并且持续3天以上。
什么是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对于“高温津贴”政策
可能小伙伴们有一些疑惑和误解
小编整理了有关高温补贴的八大误区
来给大家答疑解惑
误区1: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没有高温津贴
【真相】
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否享受高温津贴,主要看其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在这里,该规定使用的是“用人单位”而不是“用工单位”,所以,只有与相关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能享受高温津贴。
当前,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外卖骑手、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被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果这些劳动者与平台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就依法享有高温津贴。否则,就要看双方之间在用工协议中有无高温津贴方面的明确约定,以及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了。
误区2:以发放高温津贴取代防暑降温物品
【真相】
防暑降温物品属于劳动保护措施,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额外劳动消耗的补偿,这两项费用性质不同、保护目的不同,二者不仅不能相互冲抵,劳动者还可以兼得。
《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虽然发放了高温津贴,但其应尽的劳动保护义务不能免除,仍然应当向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提供毛巾、肥皂、清凉油、清凉饮料等防护用品,以加强对他们的劳动保护。
误区3:高温津贴应按实际高温天数计发
【真相】
无论夏季出现多少个凉爽天,高温津贴都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事实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明确了发放高温津贴的月份,而且都规定了每个月的发放标准。例如,北京市规定每年6至8月份发放高温津贴,其中,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月不低于120元。也就是说,高温津贴的发放是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月份工作为标准。因此,即使当月遇到若干低于35℃或33℃的凉爽天,用人单位也必须全额支付高温费,而不能“偷工减料”。
由此来看,小邵所在企业老板的做法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
误区4:只要采取降温措施就不发高温津贴
【真相】
只要室内温度超标,就应当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这就是说,无论是露天作业还是室内工作,只要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的,企业就得发放。而且这个33℃以下是个硬指标,不管企业是否采用了降温举措,只要室温未降到33℃以下,就应发高温津贴。如果企业不发放高温津贴,又无法举证证明已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误区5:职工获得高温津贴就必须在高温室外作业
【真相】
按照法律及相关行政法规规章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与职工停工休息权并不冲突,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便可同时享受。
《办法》第八条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如果存在“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形,则除外。由此可见,露天作业是有限制的。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用人单位不停止露天作业就涉嫌强令冒险作业。因此,企业不能以发放高温津贴作挡箭牌,该停止室外作业时还应当停止。
误区6:最低工资可以包含高温津贴
【真相】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由此可见,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公司必须在最低工资之外另行向小陶发放高温津贴。
误区7: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一回事
【真相】
防暑降温费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费用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是职工福利。
而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了补偿职工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高温津贴是工资,防暑降温费是福利。因此,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不一样的。
误区8:单位不发高温津贴,维权很麻烦
【真相】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先向用人单位工会反映,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维权;
如所在单位没有工会,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哦!
在高温“烧烤”模式下劳动者,自身也要做好防暑降温的工作。
长时间高温环境下这些症状要警惕:
1.先兆中暑:口渴、头晕、多汗、体温稍有升高。
2.轻症中暑:口渴、头晕、面色红、大量出汗、体温超过38℃。
3.重症中暑:意识涣散、肌肉抽搐、四肢无力、血压下降、体温超过40℃。
中暑后以下要点请牢记:
1.迅速脱离高温环境,转移至阴凉通风处休息。
2.补充液体、淡盐水。
3.人工散热、湿毛巾冷敷、冰敷腋下、酒精擦身等。
4.重症中暑要拨打120及时就医。
综合自中工网、成都人社局官微
(来源:四川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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