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网原创| 四川| 市州| 国内国际| 理论| 太阳鸟时评| 视觉| 资讯| 政企| 财经| 房产| 汽车| 教育| 环保| 文旅| 社区
您当前的位置:四川新闻  >  社会民生

攀枝花:儿子儿媳闹离婚 公婆起诉儿媳索要15万“带孙费”

2023年03月29日 07:40:56 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 江龙 编辑:许成嵩

  儿子儿媳在外打工多年,家住四川盐边县的老马夫妇帮忙带孙儿。因儿子儿媳闹离婚,于是老马夫妇将儿媳小芳(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她承担近三年一半“带孙费”15万余元。

  盐边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老马夫妇代儿子儿媳抚养子女,是长辈出于关爱提供的帮助,有权要求儿子儿媳支付照管孙子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法院一审判决,小芳承担一半费用,支付老马夫妇1.4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老马夫妇提起上诉。近日,攀枝花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缘起:

  小两口在外务工 爷爷奶奶帮忙带孙

  今年34岁的小芳,家住四川盐边县的一个小山村。2011年,经人介绍,与小她4岁的马某某相识,两人认识十余天后便结了婚。婚前,马某某与他人还育有一个女儿小慧。

  婚后,小芳生下小聪、小超两个儿子。为了养育3个孩子,她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外出打工期间,3个孩子都由老马夫妇照看。

  为方便孩子们上学,老马带着3个小孩在镇上租房居住,妻子就在家中务农。

  老马称,儿子儿媳刚出去打工那段时间,还经常往家里拿钱。但儿子儿媳几年前发生矛盾,就没再往家里转过钱,3个孩子的花销全部落在他们身上。

  老马曾以为,他们尽力帮忙照看孩子,儿子儿媳努力挣钱,两人的婚姻就会稳固。哪知儿媳竟然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为何要离婚?小芳称,丈夫马某某曾染上毒品,还赌博,有时甚至会对她家暴,“最严重的一次,被打得耳朵里都出血了,脸也受伤了”。“他就没认真务过工,经常白天睡觉晚上出去唱歌,不要说他的工资,我的钱都被他拿去用了。我一说他,他就打我。很多时候,他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还要父母给钱。”

  2021年3月16日晚,小芳与丈夫再次争吵并打架,她一怒之下回到娘家,之后再没回过马家,也没有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直在外打工。

  最近两三年,虽然马某某戒掉了吸毒,但仍经常酗酒、赌博,对她和孩子不管不顾。实在无法忍受丈夫的行为,她下定决心起诉离婚。

  对小芳的说法,丈夫马某某没有否认,在法庭上也没提出异议。

  冲突:

  儿媳起诉离婚,公婆向儿媳索要15万元“带孙费”

  但令小芳没想到的是,婚还没离成,自己却被公婆告上法庭,索要15万余元“带孙费”。2022年,老马夫妇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儿媳支付3个孩子最近几年的抚养费。

  老马夫妇索要的“带孙费”,主要包括孩子最近三年的生活费、房租,还有带娃的误工费,其中有1万多元是为孩子支付的教学用书费、保险费等。

  “3个孩子所产生的费用,理应由儿子儿媳承担。”由于老马夫妇袒护儿子,自愿放弃了对儿子的诉讼请求,故请求法院判令儿媳小芳承担以上费用的一半,即15万余元。

  2022年10月12日,盐边县人民法院渔门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追加马某某为第二被告。法庭上,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向法庭举证质证。

  庭审结束后,法院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判决:

  儿媳承担一半必要费用 支付1.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作为祖父母,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在儿子儿媳外出务工期间照顾孙子女,体现了家庭成员之间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但不能取代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二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照管孙子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但小芳认为,其对小慧没有抚养义务,依法应只承担原告代为照管小聪、小超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的一半。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21年以前,小芳不定期向原告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应视为小芳履行了相应的抚养义务。2021年3月16日以后,小芳未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法院依法确定小芳向原告支付其代为照管小聪、小超的抚养费的期间为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共计16个月。

  根据原告提供的凭据,在2021年3月后,他们为小聪、小超缴纳费用合计4801.3元,小芳承担一半即2400.65元。小聪、小超居住学习期间,原告支付了生活费、房租费,结合本案实际以及当地生活消费水平,法院依法计算小芳应当承担总费用的一半即12000元。

  本案中,原告帮忙照看孙子女系基于血缘和亲情关系的付出,其主张要求被告支付误工费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对原告提出的该项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2022年12月1日,盐边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小芳支付原告老马夫妇因代为抚养小聪、小超支出的各项费用14400.6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进展:

  二审维持原判 老人称“不是真的想要钱”

  一审判决后,老马夫妇提起上诉。3月28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近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近日,老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3个孩子依然是他们两个老人在带,“现在儿媳还没给这1.4万余元,儿子儿媳还是夫妻关系。我们不是真的想要这个钱,如果不是她要离婚,我们也不会起诉。”“作为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好,我们是希望两人和好。”

  记者 江龙

来源:成都商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