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亚丁景区发公告:未经批准禁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开展人为活动
2023年11月07日 08:58:39 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 蒋麟 编辑:许成嵩
11月6日,记者从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获悉,自11月以来,该局已多次发布由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稻城县公安局、稻城县林草局、稻城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稻城县香格里拉镇政府联合发布的“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禁止非法开展户外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记者注意到,该公告一共七条:
一、未经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批准,禁止一切单位(团体)或个人随意进入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开放旅游经营的区域非法开展户外活动或其他人为活动。
二、未经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批准,禁止一切单位(团体)或个人进入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开展各种人为活动。
三、未经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非法开展户外活动或其他认为活动的单位(团体)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责令其改正,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终身禁止进入亚丁观光等一切形式的旅游。
四、对阻碍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因非法开展户外活动或其他人为活动造成保护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或者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将依法进行查处,追究其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稻城县公安局、稻城县林草局将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巡查,按照职责对非法开展户外活动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的人为活动进行常态化管理。
七、因非法开展户外活动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等事故,由组织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一经核实,将对提供线索的个人和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11月6日,记者致电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最近一两个月并未接到非法开展户外活动等消息,此公告发出是为了更好地提醒大家。(记者 蒋麟)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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