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将择期宣判,其仍拒认拐卖8名儿童指控
2024年11月28日 15:11:24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李婷婷 余开洋 编辑:王海静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李婷婷 余开洋
11月28日上午10点,备受社会关注的王浩文拐卖儿童案在四川省南充市二审开庭。
此前在一审判决中,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浩文“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拐卖1至6岁的幼儿多达11人,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浩文不服,提出上诉。
据案件证据显示,王浩文自2001年10月起便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更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入狱。刑满释放后的他并未洗心革面,反而继续从事拐卖儿童的勾当,直至2014年6月。累计前罪,王浩文在2001年至2014年间共计拐卖儿童14名,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11月28日中午,二审庭审结束后,被拐儿童家长雷武泽(化名“雷公”)和桂宏正接受了四川新闻网记者的采访。他们表示,本案将择期宣判。在庭审中,王浩文对于检方指控的拐卖11名儿童的事实,仍只承认拐走了3名儿童,坚决否认涉及另外8名儿童的拐卖指控,并对笔迹鉴定、监控视频等证据提出异议。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虽然王浩文表示愿意赔偿,但他却声称自己无力支付,并对否认的8起案件拒绝赔偿,二审宣判后,将进一步提起民事诉讼,向王浩文索要6元的赔偿。”雷武泽表示,目前,生活重心仍在家庭和创业上,他将努力和儿子川川重建与家庭的情感联系,让他能够和平回归。
而桂宏正则提出了10元的民事赔偿要求,他表示,这笔赔偿将作为给桂豪爷爷的烧纸钱,以寄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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