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四川 | 原创 | 国内国际 | 理论 | 时评 | 资讯 | 财经 | 科教 | 文旅 | 汽车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四川新闻  >  本网原创

加快培育人工智能链主企业 四川出台新政

2025年01月10日 11:03:24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刘佳慧 编辑:曾璐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刘佳慧

  1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四川省人工智能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近日印发。并将自2025年2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管理办法》中所称“链主企业”,是指在全省人工智能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具有核心优势地位,对细分赛道产业链资源配置、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生态构建、有能力和意愿引领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此次遴选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细化来看,省人工智能链主企业应是在四川省境内注册,主营业务属于人工智能领域,包括算力服务器、芯片、智能机器人、无人机、大模型等细分赛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处于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引领优势地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的企业。

  此外,还需同时满足这些条件——

  企业发展。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大模型、软件等领域放宽至1亿元)。

  研发能力。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大模型、软件等领域不低于10%),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标志性产品市场竞争力强、技术达国内先进,有效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不低于10件。

  平台建设。企业建有人工智能领域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平台,或有关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创新平台。

  市场影响。企业标志性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推广应用范围广阔。主导或参与制定了相关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

  产业带动。企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企业不少于20家。

  运行管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好的成长性,盈利能力长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获得金融机构投融资、市场估值较高。产品质量精良,管理模式创新,具有品牌核心竞争力,具有供方质量考核和保证制度。

  主体意愿。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作为,愿意深度参与产业链招商,联合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工作,带动产业链优化提升。

  链主企业将获得哪些政策支持?

  《管理办法》中明确,优先推荐链主企业申报、承担国家有关部委产业发展、科技攻关、场景应用等类别的项目。优先推荐创建国家技术(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优先推荐链主企业认定国家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倾斜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相关业务领域的省级创新联合体,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等攻关项目,牵头建设省级技术攻关和中试研发等创新平台。

  优先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细分赛道产业联盟,联合推动制定行业标准,搭建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合作交流平台,促进生态圈融合。

  对首次认定的链主企业,给予项目经费支持,用于产业链建设相关科技创新、技术升级和成果转化。

  据了解,《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推动人工智能一号创新工程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人工智能链主企业,形成引领集聚效应,带动人工智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