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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发布财金互动政策十二条措施 四个方面强化金融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7:44: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张燕冰 摄影报道

  2月26日,泸州市召开金融发展大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泸州市财政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泸州市财金互动政策十二条措施》。措施共包含四个方面,风险分担、担保费补助、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方式,为泸州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泸州市金融发展大会_副本.jpg

泸州市金融发展大会现场

  在做大金融供给总量方面,泸州市鼓励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发挥资金和专业优势,开展金融业发展综合评价奖励,对评价结果排名前5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排名前2的保险业金融机构分别给予奖励。支持增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对新增贷款余额排名前5的机构分别给予奖励。支持增加科技型企业贷款投放,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科技型企业贷款投放金额划分为4档奖励。

  在提升担保服务质效方面,泸州市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增量降费,对融资担保费率1%以下的进行担保费补助,对开展单户融资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融资担保费率1%以下的小微、“三农”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其年化新发生担保额的1%给予业务奖励。

  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泸州市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对四川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和成功发行绿色债等创新品种债券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实施重点工业企业融资贴息、支持大规模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贴息、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支持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和人民币结算,对跨境人民币“首办户”企业,按其首办当年发生金额的1‰叠加补贴。

  在完善分担机制方面,泸州市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分险,对泸州市科技支行发放符合条件的累计金额3000万元(含)以内、到款年限2年(含)以内的知识产权贷款,若发生损失,按照企业纳税归属地原则,由市财政、区县(园区)财政、银行按照3:2:5比例进行风险分摊。持续发挥应急转贷资金效用,积极帮助流动性资金困难、暂不足以归还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实现短期资金周转。



编辑:宋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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