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事迹
2025年03月07日 20:18: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徐佳
集体简介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现有在岗干警8人,包括部门负责人在内共有女干警6人。曾获得四川省青少年维权岗、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2025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泸法麒麟”护航 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盾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立足于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特殊保护的理念,通过创新工作模式,将关爱延伸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探索建立了“泸法麒麟.守老护小助残”工作机制,着力助推泸州地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工作的常态化,努力打造西南偏远地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泸州模式。
立足审判职能
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主阵地”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多措并举筑牢司法防线。审判庭配备员额法官24名、审判辅助人员35名,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0人取得心理咨询师和社工证,还配有40名专门人民陪审员。通过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三大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案件,实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将特殊保护理念贯穿始终。
审判庭立足主业,高质高效结案,注重总结提炼,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自2017年以来,共有96起案件被评为国家、省市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2024年,在省妇联等7部门共同举办的“第九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泸州法院审结的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入选全省法院2件案例之一。
为优化诉讼服务,泸州法院出台《“泸法麒麟.守护夕阳”涉老型诉讼服务工作机制》,与市残联创设“泸法麒麟.司法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开通弱势群体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完善诉讼服务设施,由志愿者担任诉导员,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一对一”智慧法院诉讼指导服务,确保其平等参与诉讼活动。
在落实特殊保护方面,泸州法院对侵害三大弱势群体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2024年,全市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9件160人,其中58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占比36.25%。对未成年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并落实“多元”解纷机制,加大调解、和解力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延伸审判职能
实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全链条”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积极探索司法服务新模式,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审判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涉婚姻家事案件“民转刑”风险排查工作规范》,建立家事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控评估体系,设立风险发现、预警、转介机制,将涉老小残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相关经验被省委政法委推广。审判庭精准发送司法建议,对涉三大弱势群体保护案件,逐案审查和深入剖析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管理漏洞等问题,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完善保护措施。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阵地建设,与市妇联共同建立泸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基地,审判庭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作为儿童权益维护的专门阵地;辖区内的纳溪区法院成立了川南地区首家反家暴庇护中心;合江县、叙永县法院分别建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活动中心,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指导辖区内的叙永法院积极探索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建立老年人权益保护中心,开展巡回审判,妥善审理赡养纠纷案件。
针对妇女儿童维权能力不足等情况,该院在办案中引入“社会观护员”,开展社会调查、判后回访等工作,2023年全省首次为涉诉老年妇女指定社会观护员。立足未成年人审判和家事审判融合发展优势,该院在全国首创“以老育小,以小护老”志愿服务活动,让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失足未成年人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推动失足未成年人社会矫正落地落实。通过委托社会观护员、妇联干部等志愿者或者转介多元纠纷化解办开展判后回访、疏导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帮助妇女儿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推进宣传赋能,泸州法院打造了“泸法麒麟”普法宣传品牌,形成全覆盖的普法宣传大格局。全市法院“一盘棋”打造这一普法宣传品牌,以“泸法麒麟”为品牌,创新开展“少年行”“爱家行”“全市中小学生法治征文比赛”“童声诵法”“法治课堂”“一分钟法治课”“防养老诈骗”“法治访谈”等系列活动,线上线下联动,形成了全覆盖的普法宣传大格局,有效提升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等群体的法律意识。
联动各界力量
共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维权伞”
泸州法院持续深化“法院+部门”协作联动,积极探索多元协作机制,不断扩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圈”。他们建设了泸州法院少审“智囊团”,与市民政、团市委共同签署全省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及关爱提示工作协助机制的意见》,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同时,该院审判庭积极开展“涉诉困境未成年人救助”项目,联合市慈善总会实施“情暖新春共护未来”活动,已救助105名困境未成年人,发放救助基金70万余元。
在校园普法方面,泸州中院凝聚“法院+学校”维权合力,创新开展法宣传活动。他们组建8支“泸法麒麟”普法小分队,承办全市中小学生法治征文比赛和“童声诵法”活动,覆盖上百万人次未成年人。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能职责,指导留守儿童较多的偏远地区学校因地制宜制定普法教育课程,指导学校建立学生欺凌防控、性侵害防控机制、学校安全区域制度等。
泸州法院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断织密“法院+家庭”保护网络。近年来,该院建立了全国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与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共建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叙永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被写入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发出了四川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案,2023年入选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2024年被评为“四川法院五年最有影响力案件”。2024年,泸州法院共发出85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护受家暴妇女权益……
结语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司法担当为笔,以创新举措为墨,绘就了司法为民的生动画卷;广泛联动协作,凝聚各界力量,共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坚固防线,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供图)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