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法俗融合”法庭:一场百万赔偿款纠纷背后的司法温度
2025年03月22日 22:08:5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首屏新闻记者 谢川霞 摄影报道
3月18日至21日,四川省法院“媒体记者走基层”专项活动走进雅安。在石棉县安顺场镇小水村,三张木桌、数把板凳组成临时法庭,正在审理一场特殊的家事纠纷案。去年,丈夫罗某某在新疆务工时意外去世,一家人还未走出悲痛,公婆因赔偿款分配问题将儿媳告上法庭。

巡回审判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审判与以往案子不同的是,将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门口。“主要是考虑到原告是70多岁的老人,通过巡回审判想跟当事人提供便利。”石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冯欢还补充到,本案本质上是家事纠纷,法官直接与当地村民互动,更容易融合更多的调解力量。
随着法槌敲响,该案正式开庭。
“本来现在有房子,不同意她买房,偏要买房。”“之前说要把赔偿款存进共同账户,先说银行限额转不了,后来就一直没转。”
罗某某身故后,经罗某某亲属与用工单位协商,共向其父母,以及妻子毛某和四个未成年子女支付了270万元赔偿款。该款有180万元转入了毛某的账户,另有90万元转入了其父母的账户。罗某后事处理后,共计剩余250万元。
去年12月,公婆与儿媳就取得的赔偿款达成了协议,约定剩余赔偿款的使用途径:100万元用于毛某购房,50万元用于四个未成年子女的学习生活开支,并且该费用由毛某自行管理,还有100万元由公婆与毛某共同管理使用。
协议签订后,公婆将其账户内的88万元转到毛某设立的共管账户后,加上毛某之前的积蓄,共管账户内共有100万元存款。此后,双方因款项的使用问题等发生了矛盾。公婆认为,毛某自行管理的50万也应放入共同账户。毛某认为,自己已按照协议履行,自行管理的50万就应自行保管。
此后,公婆将毛某诉至法院,并要求返还存入共同账户的88万元。
在庭审中,公公再次表达了对儿媳的不满,“我们老人生病了,她也不来过问。而且现在她们有房子住,还是要买房子,那万一以后孩子长大了需要花钱的时候没有了怎么办。”
毛某回答说,买房是和丈夫生前就一直在计划的事情,不是临时起意,加之平时还有四个小孩要照顾,其他事情顾不过来。毛某坦言,不愿意将独自管理的50万放入公管账户是担心公婆的二儿子作为共管账户管理人,日后会以公婆的名义参与赔偿款使用。
“家事案件,不管最终怎么宣判,其实对亲情都是伤害。”冯欢说。在案件休庭时,在冯欢的主持下,石棉县彝文化研究会会长、“德古”倪德清加入到了调解工作中。“德古”在彝语中意为德高望重的人,在族人内部具有较高的威望。倪德清告诉毛某,她担心的共管账户有公婆二儿子的名字,可以和公婆方商量换人。最终在“德古”的劝说调解下,毛某同意拿出20万放入共管账户,再由毛某指定一名亲属作为共管人员。
石棉县作为多民族聚居的“民族走廊”,辖区涵盖28个民族。当地法院立足彝族、藏族聚居特点,创新“法俗融合”解纷机制,引入彝族“德古”调解员与藏族“路吉达克”调解员,联合双语法官深入藏寨彝乡、田间地头,以民族语言释法说理。通过“法官+民俗”模式,既尊重传统风俗又确保依法调处。据了解,今年已成功化解涉少数民族纠纷153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超87%。这起家事纠纷调解中,“德古”凭借乡情信任与法律知识促成和解,成为该机制实效的又一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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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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