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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导装液化石油气被判刑 成都市检察院发布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2025年06月11日 19:24:56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谢川霞

6月10日,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为主题的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并发布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安全生产审查起诉案件61件119人,案件所涉罪名主要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危险作业犯罪。发布的案例中有1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危险作业犯罪典型案例》。

被告人汪某某系某燃气公司液化石油气配送员,汪某某与成都某燃气公司签订《合作配送协议》,约定使用专用钢罐为该公司运输、配送液化石油气,禁止私自储存、导装。汪某某明知自身无生产、经营资质及安全储存条件,仍私自收购报废液化石油气罐,在成都市新都区某自建房一层商铺内非法储存、导装液化石油气并销售。一日,该四层楼的自建房因私拉乱接电线导致线路短路引发火灾。在灭火过程中,发现汪某某租用的商铺内有75个液化石油气罐。受火灾影响,大部分气阀被高温烧坏,出现泄漏险情。消防人员紧急转移液化石油气罐并控制火情。最终,检察机关以危险作业罪对汪某某提起公诉。最终汪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新闻发布会上还发布《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安全生产类)》,《手册》通过列明具体领域的常见风险点位,为企业提出精准、实用的检察提示。

编辑: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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