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共护嘉陵江生态
2025年08月08日 20:12: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8月7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某等5人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案在武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晓明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武胜县人民法院院长陈爱华担任审判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亮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共同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构筑司法屏障。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嘉陵江沿线乡镇相关人员、钓鱼爱好者代表等旁听庭审,共同见证司法对生态环境的刚性守护。
被告人肖某某长期在嘉陵江流域使用禁用渔具锚鱼,并在禁猎期使用机械弹弓、电媒等禁用工具捕杀野生鸟类,其行为不仅破坏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更通过微信朋友圈炫耀“战果”,吸引何某、龚某等11人效仿参与,形成“一人违法、多人跟风”的恶性循环。
案件受理后,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因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为精准指控犯罪,办案组检察官深入研究案情,全面梳理证据,特别是对关键电子数据进行细致审查,准确认定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等,为庭审指控奠定坚实基础。
庭审中,公诉人运用多媒体示证等技术手段进行详细的举证和质证,围绕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法律定性,进行了有力指控,同时就肖某某等人违法猎捕野生动物,影响并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进行了专业说明。吴晓明在发表的公诉意见书中指出,保护生态环境,是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是维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现实需要。5名被告人在庭审中均表示认罪认罚,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何某、龚某、谭某、陈某犯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五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判决各被告人单独或共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于生态修复。
肖某某从个人违法到“朋友圈”集体跟风,最终一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分享”背后的危害值得警惕。生态环境没有“法外之地”,任何侥幸心理和错误示范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公众应自觉遵守禁渔禁猎规定,拒绝参与、传播违法活动,共同守护嘉陵江畔的绿水青山,让生态之美成为武胜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不仅是一次警示教育,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县政协委员陈黎感慨道:“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彰显了司法守护生态的坚定决心。朋友圈跟风违法的案例触目惊心,既警示了侥幸心理的代价,也提醒了大家,守护嘉陵江,需人人敬畏法律、拒绝盲从。”(供稿/供图:武胜县检察院 任芸奇 谭琪凡)
编辑:张妍
![]() |
报料渠道:私信“四川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拨打互动热线“028-85153399”或发送邮件至“scxww@newssc.org ”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