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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科技人才超3万名,四川这两项改革进展如何?|新闻发布最前线

2025年09月25日 12:35:33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刘佳慧 俞文晶 实习生 唐然冉 摄影报道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进行了专章部署。四川作为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地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也是源自于四川的一项原创性改革。截至目前,这两项改革进展情况如何?

9月25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决胜‘十四五’ 续写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发布会上,省科技厅副厅长吴家桦就两项改革进展情况作了介绍。

省科技厅副厅长吴家桦

惠及科技人才超3万名

落实4个“聚焦” 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

“2024年1月,科技厅等九部门印发《四川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遴选22家单位开展试点,着力构建了以创新价值、创新能力、创新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吴家桦指出。

聚焦“评什么”,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四川针对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这4类人才,分别按照突出服务支撑重大战略需求、突出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突出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突出服务支撑效能和社会实际贡献,构建了差异化的分类评价体系。

聚焦“谁来评”,完善科技人才多元评价方式。通过完善科研任务结果导向的评价机制、统筹同行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社会评价、引入学术团体和专业机构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构建多方参与、权责明晰、科学公正的科技人才评价格局。

聚焦“怎么评”,开辟科技人才评价特殊通道。通过实行基层人才特殊评价制度,对长期在艰苦地区一线工作的科研人员优化评价权重并给予倾斜;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评价措施,不将资历和以往研究成果作为青年人才主要评价依据或限制性条件。

聚焦“怎么用”,优化科技人才评价良好生态。重点在科技项目、科研自主权、科技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将人才类项目纳入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建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赋予其科研经费配置等自主权。

“试点以来,我省已优化评价标准50余项,惠及科技人才超3万名。”吴家桦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分类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加快健全更加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评价体系与考核机制。

全省累计完成职务科技成果赋权2905项

破解4大难题 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

“去年,科技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将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吴家桦介绍道。

采取多种形式赋权,破解“不愿转”的思想。明确科研单位可通过约定比例赋权、完全比例赋权、单位让渡权属等形式,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

实行成果单列管理,消除“不敢转”的顾虑。科技成果在形成资产前,实行台账管理。科技成果形成无形资产的,在国资管理信息系统中实行单独标识管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

赋予更大自主权限,走出“不想转”的困境。科研单位享有职务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对科研单位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的,视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行为。

完善转化服务体系,解决“不会转”的难题。通过实施“聚源兴川”行动、推广“线上科创通+线下科创岛”服务模式、建立“1+N”中试服务体系、培养技术转移人才等,全面加强成果供需对接服务,从而让更多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目前,全省累计完成职务科技成果赋权2905项,合作或新成立公司770余家,带动企业投资近245亿元。”吴家桦表示,下一步,将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进一步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打消科研单位深化改革的顾虑。

编辑:卓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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