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公安成功侦办一起销售“假牛肉”案 涉案金额达12万余元
2025年10月27日 18:14:26 来源:四川新闻网
赵丹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杨宗友
近日,三台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以猪肉冒充牛肉销售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覃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有力守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4年12月,三台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古井镇菜市场附近一流动商贩售卖的“卤牛肉”价格异常低廉,每斤仅售30至35元,远低于市场同类正规卤牛肉售价。凭借职业敏感,民警判断该“卤牛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随即联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并对涉案肉制品取样送检。
经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涉案“卤牛肉”实为卤制加工后的猪肉,其原料与标注严重不符,口感及营养价值均与牛肉存在明显差异,属典型的以假充真违法行为。
经查,自2024年9月起,犯罪嫌疑人覃某从成都某市场批量购进总价值10万余元的酱香猪肉(含麻辣、酱香两种口味)。为掩盖真相,覃某特意撕掉猪肉包装袋原有商标,将其冒充卤牛肉,在三台县西平、古井、新生等多个场镇流动售卖,累计销售额达12万余元。2025年1月,民警依法将覃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10月21日,覃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消费者购买卤牛肉等肉制品时,切勿贪图低价。正规卤牛肉因原料成本较高,市场售价通常偏高,若遇价格明显偏低的产品需提高警惕。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的固定商铺购买,并妥善保留购物凭证,一旦发现疑似假冒伪劣产品,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三台公安供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张妍
![]() |
报料渠道:私信“四川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拨打互动热线“028-85153399”或发送邮件至“scxww@newssc.org ”报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