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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次盗窃40瓶劲酒 一男子多次“伸手”终落网

2025年11月27日 17:18:36 来源:四川新闻网

魏巧雯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李全民

一瓶瓶劲酒看似价值不大,却让屡次“伸手”的“蟊贼”栽了跟头。近日,广元市利州公安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薛某某。

近日,雪峰辖区某超市工作人员清点货品时发现,货架上摆放的劲酒频频失窃,将曾多次在货架前逗留的可疑男子现场挡获后随即报警。接警后,雪峰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2025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犯罪嫌疑人薛某某为治疗腰伤,先后15次头戴帽子、面戴口罩窜至该超市实施盗窃,共盗得容量不等、总价值约935元的40瓶劲酒。

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无论单次金额大小,均构成盗窃罪。因此,尽管薛某某这种“蚂蚁搬家”式的盗窃单次案值不高,但累计的次数之多,让案件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盗窃行为无论涉案价值大小,都会对他人财产安全造成侵害,多次盗窃更会触碰法律红线。利州公安在此正告不法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编辑:李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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