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抢行、超速……一场事故集齐多项高危违法行为,双方同责|典型事故案例
2025年12月11日 15:52:0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周瑜原
近日,宜宾何某高酒后驾驶无牌电动二轮车(悬挂“川QF35***”号牌,经鉴定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中的两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宜宾市高县巡复线2公里+850米处时,穿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开口后左转弯过程中与罗某兴驾驶的川A99***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高当场死亡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民警依法抽取何某高血样送检,其血液中乙醇(酒精)浓度为81.2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宜宾交警高县交管大队依法认定:何某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罗某兴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双方分别承担本次事故同等责任。
宜宾交警提醒:酒后不驾车,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遵守交规、减速慢行,更是平安回家的唯一捷径。(视频由宜宾公安交警提供)
编辑:刘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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