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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车厢载人被查 雅安交警严打“人货混装”违法行为

2025年12月16日 18:28: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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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安全,雅安公安交警持续加大对货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的整治力度。近日,雅安市荥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执勤巡逻中查处一起轻型货车“人货混装”典型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日前,执勤民警在荥经县附渔里路段开展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TX****的轻型栏板货车后车厢内,多名工人与钢管等货物混杂堆坐,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风险。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驾驶员罗某某称,车上人员均为工友,收工后因住处较近,为图方便让工友直接坐在装载钢管的货厢内一同返程。他自认为是“好心帮忙”,却不知已严重违反交通法规。

民警当场对罗某某及乘坐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指出货车车厢不具备载人条件,既无固定座位,也无安全带,在急刹、转弯或发生碰撞时极易造成人员坠落、挤压甚至伤亡。罗某某深刻认识到错误,主动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类似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雅安公安交警依法对罗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雅安交警强调,“人货混装”危害极大:货厢无安全防护,遇紧急情况乘客易被甩出或遭货物撞击;货物在刹车时因惯性前冲,可能对人员造成致命伤害;车辆重心改变,影响操控稳定性,增加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事故,混装状态会严重阻碍逃生和救援。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和务工人员:货车不是客车,车厢严禁载人;务工出行应选择正规交通工具,切勿贪图便利搭乘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非载客车辆;不得私自拆除座椅或改装车辆用于非法载人载货;客车也不得超量、超限载货,避免影响安全。

“人非货,不可乘于货厢;货非人,不可置于座椅。”雅安公安交警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人货混装”违法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坚决防范“方便”变“风险”,“好心”酿“祸端”。(供稿/图: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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