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发布五年来仲裁司法审查报告 撤裁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25年12月26日 19:27:1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谢川霞 摄影报道
12月26日,在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前夕,四川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四川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报告(2021-2025年)》。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指出,2021年至2025年,四川法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依法履行仲裁司法审查职能,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查质效稳步提升。五年来,四川法院新收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从2021年的65件上升至2025年的209件,增幅达221.54%;撤销仲裁裁决类案件从241件增长至332件,涨幅37.76%。案件领域从传统房地产、建设工程等扩展至互联网数字经济、股权投资、金融贸易等新兴领域,反映出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日益广泛。
数据亮点:低撤裁率、高支持率体现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
四川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中始终坚持支持仲裁的鲜明导向。近五年,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撤裁率仅为1.9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或不成立的案件占比10.45%,处于低位运行状态。这一数据体现了仲裁质量的不断提升,也彰显了法院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支持仲裁制度健康发展的司法立场。
案件地域分布高度集中,成都地区仲裁司法审查案件量占比近六成,凸显了成都作为全省经济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同时也对优化全省仲裁司法资源布局提出了新要求。
理念创新:支持与监督并重,树优审判理念
四川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中深化“支持就是监督、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通过典型案例提炼裁判规则,统一司法尺度。例如,在乐山中院和广元中院审理的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中,法院对约定不明条款作出有利于协议有效的解释,尊重了商业实践和当事人真意。成都中院在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当事人的案件中,综合运用多种解释方法,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增强了市场主体的制度信心。
在监督方面,四川法院坚持依法、有限、高效原则。雅安中院因仲裁庭未告知当事人程序变更,实质影响了当事人质证辩论权利,法院据此认定其违反法定程序而撤销裁决,体现了程序正义的底线保障。同时,法院恪守审查边界,成都中院在审查中明确实体争议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维护了仲裁一裁终局的效率优势。
机制突破: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提升司法效能
为应对案件增长和类型多元化挑战,四川法院大力推进机制创新。全省法院全面落实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管理,由专门审判庭或合议庭集约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四川高院通过“法答网”平台、“一对一”沟通联络机制、编发专业法官会议简讯等方式,加强条线监督指导,建立全链条案例培育体系。
在多元解纷方面,成都中院于2025年7月与成都市司法局、成都仲裁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打造“线上+线下”双层解纷格局。四川高院编印《仲裁维权实用指南》,强化仲裁知识普及,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同时正与省司法厅研究出台《“诉调仲融合”程序衔接办法》,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仲裁化解跟进、司法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解纷格局。成都中院还建立商事纠纷化解专家库,聘任142名调解专家,为多元解纷注入专业力量。
国际视野:对接高标准国际规则,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进,四川涉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覆盖39个国家和地区,涉及跨境投资、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2025年,成都国际仲裁院揭牌成立,成都仲裁委入选司法部首批培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名单,为四川涉外仲裁工作注入新动能。
四川法院在涉外审查中秉持依法支持导向,尊重国际仲裁规则。例如,自贡中院在一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中,对当事人合意变更仲裁庭组成的程序予以认可,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支持香港仲裁典型案例”。成都国际商事法庭探索形成的“创新‘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入选国务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彰显了四川法院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创新活力。
接下来,四川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支持与监督并重的仲裁司法审查理念,提升审查能力,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更加专业的水平、更加开放的姿态,为营造仲裁友好型法治环境、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李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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