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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人民法院:“执行110”二次登门督履行

2026年02月05日 11:20:06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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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110’,去年李某朝答应给我的钱还没有给,你们再帮我想想办法吧。”

原来,申请执行人田某坤与被执行人李某朝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2024年11月,筠连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田某坤提供的执行线索,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朝强制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主持调解,李某朝与田某坤达成执行和解,李某朝现场履行3万元,余下款项分两年履行完毕。但是眼看2025年已经过去,承诺的付款期限已逾一月有余,田某坤却始终没有收到李某朝承诺的款项,于是再次拨通了“执行110”的电话“求助”。

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筠连县人民法院“执行110”迅速出警,于2026年2月2日上午再次来到被执行人李某朝家中,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

看到熟悉的身影再次出现在眼前,李某朝先是以“忘记了约定的给付时间”为由进行搪塞,后又以“未收到货款,没钱履行”为借口企图拖延执行。

当“执行110”准备再次对李某朝实施强制拘传时,其母亲上前对李某朝进行劝说:“儿啊,该还的钱我们得还,如果你的钱不够,妈用养老钱给你凑一点。”

面对母亲的劝说,李某朝羞愧地低下了头,沉思片刻后答应立即将案款转给田某坤。

“滴”李某朝拿着手机扫向田某坤手机里的收款码,随着2万余元案款转入账户,田某坤终于露出了微笑。

“李某朝,上次你和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对你所有账户的冻结,目的是方便你做生意尽快还清债务,你不能因此抱侥幸心理而拖延执行。最后一期案款履行时间是今年年底,按约履行,我们不想再次登门找你,你也不要让你年事已高的母亲再为你操心。”“执行110”对李某朝说。

“好的,警官,今年的案款我一定提前转给田某坤。”(供稿:筠连县人民法院 古静)

编辑:李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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