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壮大乡村产业经营主体?全国政协委员张剡建议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上“专业导师”|川网会客厅
2026年03月09日 15:33:43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四川新传媒集团全国两会特别报道组记者 谢川霞 游伍琼 摄影报道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等改革。”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张剡 (右一)
张剡表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乡村产业、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然而,在实践中,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成长过程中仍面临不少成长的烦恼。
张剡以成都市的探索实践为例,作出进一步分析,他指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是壮大乡村产业经营主体、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发展过程中,受指导服务力量薄弱、融合发展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影响,其发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如何为乡村振兴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领头雁”?张剡建议从两个关键环节破题。
张剡认为,首先需要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职辅导员聘用机制。他建议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在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中,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工作补助等方式,同时,选聘一支稳定的专职辅导员队伍,纳入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统一管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长期、稳定、专业的指导服务。
其次,张剡提出,要完善家庭农场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的制度保障。他建议农业农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等部门,依据现有政策与地方立法经验,针对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农民合作社,制定专项注册指引与示范章程,引导构建权责对等、利益共享的内部契约关系。在源头上明确家庭农场成员在农民合作社内部的责任边界和决策程序,确保政策目标有效实现。
编辑:李雪艳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 |
报料渠道:私信“四川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拨打互动热线“028-85153399”或发送邮件至“scxww@newssc.org ”报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