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9岁男子无证驾驶造成1死6伤!律师解读:最高或可面临7年有期徒刑
2026年03月14日 23:54:42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3月13日19时52分许,金牛大道营门口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据交警初步调查,曹某(男,19岁)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先后与横过道路的2辆三轮摩托车及行人发生碰撞,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不同程度受伤。哪些情况算无证驾驶?会带来哪些危害?将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3月14日,记者采访了成都交警以及律师进行解读。
市民声音:
对无证驾驶深恶痛绝
以“零容忍”进行整治处罚
成都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注销、过期,以及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等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该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更因驾驶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威胁公共安全。”
成都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失驾”人员会心存侥幸,法律意识淡薄,继续偷偷驾车上路行驶,“‘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醉酒驾驶、吸食毒品、交通肇事罪以及违法记分达到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导致其暂时或长期丧失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无论是普通市民还是职业驾驶员,都对无证驾驶深恶痛绝,希望交管部门以“零容忍”进行整治处罚。出租车司机王师傅说,“无证驾驶的行为太危险了,不仅自己容易出事,他们很多不规范的操作还会给我们这些在道路上正常驾驶的司机带来巨大威胁!”年近七十岁,家住中和的张婆婆说,“这些无证的驾驶人员基本都不懂交通法规,开车时一着急可能油门和刹车都分不清!”
交警剖析:
无证驾驶有三大危害
漠视规则必酿悲剧
成都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证驾驶会带来诸多危害,如诱发重点违法、威胁生命安全、保险不予理赔等。在诱发重点违法方面,无证、“失驾”人员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更加容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驾醉驾、使用假牌假证等其他重点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同时,无证、“失驾”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法治观念较差、驾驶技能欠缺,驾车上路行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无证、“失驾”人员驾车上路行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相关损失,受害方的权益得不到相应保证,加重双方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在此,成都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或驾驶证暂扣期间切勿驾驶车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请大家共同抵制无证驾驶,也千万不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或者“失驾”人员。
律师解读:
无证驾驶且造成伤亡
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并承担赔偿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思瀚表示,无证驾驶本身,包括未取得驾驶证或者被吊销、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无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都要承担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陈思瀚告诉记者,就此次通报的交通事故而言,虽然尚未通报事故责任认定,但曹某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若经认定曹某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则还可能面临以下责任:
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如果交通肇事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致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本案中曹某已造成1死6伤,若6名伤者皆为重伤,还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责任:此外,曹某还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包括全部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民事赔偿责任。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曹某追偿,而曹某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 徐松明 图 成都交警)
编辑:许成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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