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老头乐”上路被查 罚款1050元车辆强制报废丨典型案例曝光
2026年04月27日 16:27: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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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种俗称“老头乐”的低速电动四轮车在城乡道路上屡见不鲜。部分商家以“不用上牌、不用驾照”为噱头进行推销,误导不少消费者将其当作“代步神器”。殊不知,这类车辆中很大一部分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自身安全毫无保障,更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处。
2026年4月7日,雅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查处的一起案例,为所有心存侥幸的“老头乐”驾驶人敲响了警钟。
当日10时57分许,雅安公安交警草坝镇在场镇路段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无号牌的白色小型轿车在车流中行驶,车身外形与常见的老年代步车相似。民警当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有没有驾驶证?车辆有没有行驶证?”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王某某神色慌张,支支吾吾地表示自己从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也是从商家直接购买,没有办理过上牌手续。经现场核查,王某某所驾车辆虽俗称“老头乐”,但其技术参数已达到机动车认定标准,属于小型轿车范畴。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王某某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其无证驾驶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对其驾驶未登记备案车辆上路行为处以罚款50元,合计罚款1050元。同时,民警对王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无牌无证“老头乐”上路的严重危害。目前,王某某所驾车辆已由其家属自行报废处理。
罚款千余元、车辆被报废——本想图个方便省钱,最终却落得车财两空。王某某的教训再次证明:所谓的“不用驾照、不用上牌”不过是商家的虚假宣传,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
交警提示:
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分清车辆属性。属于机动车的,必须按规定登记上牌,驾驶人须考取相应驾驶证;属于非机动车的,也要按规定上牌登记。切勿轻信商家“不用驾照、无需上牌”的虚假宣传,否则一旦被查,轻则罚款扣车,重则面临拘留;若发生事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巨额赔偿。(图文/视频:雅安交警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 李晓明)
编辑:卓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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