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格制度守护水源安全 四川启动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026年05月11日 20:32:45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乐怡稼 摄影报道
5月1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对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议现场
《条例》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历经3次修改,为全省饮用水水源安全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截至2025年12月,全省249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率达100%,30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连续6年达标率保持100%、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100%,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自2019年的2438个减少到2025年的2192个,水质达标率从93.60%提升至99.60%,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保护管理成效显著。
此次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依法监督,紧扣条例规定聚焦四大重点:聚焦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情况,要重点检查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建设情况,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持续提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管理水平;聚焦水源地分区保护和管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建项目、规模化养殖、网箱养殖、采砂采矿等违法行为;聚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饮用水水源保护职责以及联合执法、落实部门协作机制等情况,推动各地加强从“源头”到“龙头”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落实法定监管责任;聚焦相关制度建设和规定落实情况,要重点检查这些制度规定落实情况,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按照安排,本次执法检查实现全省21个市(州)全覆盖,于5月中下旬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赴成都、德阳、遂宁、资阳开展实地检查,委托其余17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检查。6月5日,受委托的市(州)人大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执法检查报告,并抄送省人大城环资委。6月30日前,省人大城环资委根据各执法检查小组实地检查情况和各市(州)委托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起草执法检查报告,7月下旬将执法检查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家德在会议中发表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家德要求,检查工作要充分做好准备、加强法治宣传、注重统筹结合,把执法检查与生态环境法典宣传、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树立正确政绩观相结合,同时严明工作纪律,轻车简从、务求实效,以法治力量推动水源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省政府党组成员马正勇在会议中讲话
省政府党组成员马正勇代表省政府表态,下一步,省政府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力配合执法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系统梳理保护区划定、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治理、设施规范运维等方面风险隐患;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城乡供水互联互通体系,强化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系统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将条例执行、水源保护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和督查问责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链条。
编辑:许成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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