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航道条例》修订出台 明确支持规划建设短支航道、人工运河及通港达园专用支线
2026年06月15日 17:28:3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刘佳慧 摄影报道
6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5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航道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现场
此次修订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和迫切的现实需求。一是贯彻国家战略部署的需要,“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发展流域经济提出新要求,修订条例精准契合我省抢抓国家战略机遇的现实需要。二是对接新形势新要求的需要,原条例施行以来,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完善,航道管理体制机制发生新的变化,新的规定和要求亟需结合四川实际予以细化衔接。三是破解发展瓶颈的需要,四川航道发展面临管理体制不顺、航道养护保护不到位、通航建筑物管理有待规范等难点堵点,亟需以立法破解发展难题。
《条例》修订对四川航道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为航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条例》构建了涵盖规划、建设、养护、保护、通航建筑物管理及法律责任的全链条制度,是交通强省建设的重要保障。二是提升航道公共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优化管理体制,强化智慧航道、信用监管等新要求,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能力。三是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航道是国家重要交通基础设施,修订后的《条例》将更好促进水运与产业、城镇、生态融合发展,助力四川融入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据介绍,《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涵盖总则、航道规划与建设、航道养护与保护、通航建筑物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
突出流域经济发展,拓展水运新格局——明确航道建设应融入流域发展布局,推动航道与港口、产业、城镇、生态融合发展。支持规划建设短支航道、人工运河及通港达园专用支线,促进港口、物流园区、铁路枢纽与干线航道有效衔接。
突出航道运行安全高效,强化区域协同——健全航道分级管辖制度,明确省、市、县各级管辖范围,突出主干线航道发展重点。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上下游联勤联动、干支流协同。
突出保通保畅目标,健全管养机制——强化人员、装备等养护要素保障,创新养护实施方式。建立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机制,完善通航建筑物全过程管理,明确无航运价值通航建筑物的处置办法。
突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规定航道机构承担航道巡查、维护尺度发布等事务性工作,优化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同时,推动川渝及毗邻地区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和协同执法。
编辑:曾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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