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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后三年未履行,一台被查封货车再度进入执行视野

2026年06月26日 16:22: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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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签订三年后,64万余元债务只履行了部分。6月11日,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A镇,一辆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实际为被执行人所有的大型货车,在被东坡区人民法院查封三年后,再次进入执行干警视线……

一笔逾期六年的借款

2019年,肖某向彭某出借款项,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肖某出于信任将64万余元借予彭某,彭某也曾多次承诺按期归还。但期限届满后,彭某便开始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百般推脱,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肖某多次催促无果后,将彭某诉至东坡法院。判决生效后,彭某一直未履行,故肖某于2023年向东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将判决书上的每一个字反复斟酌——被执行人彭某名下到底还有没有财产?带着这个疑问,法官对彭某的财产状况展开全面摸排,然而,线上查控后并未发现彭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更棘手的是,东坡法院先后多次联系彭某,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拒不到院配合调查,案件一度面临执行僵局。

“线上走不通,那就往线下深挖。”执行法官没有就此止步,而是主动联络,寻找突破口。

查封、挂靠与和解后的“空转”

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彭某户籍所在地及其经常活动区域进行实地走访,并联合村委会、公安、交管等部门形成调查网,逐步摸清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彭某实际购置了多台大型汽车,但均未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而是挂靠登记在眉山某运输公司名下对外经营。2023年2月9日,东坡法院依法对上述8台车辆办理了查封登记。但由于这些车辆长期在外地运营,流动性极强,东坡法院虽完成了查封手续,却始终未能实际扣押到车辆。

在执行持续推进的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肖某与被执行人彭某于2023年5月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执行和解是在法律框架内给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机会,但彭某签完和解协议后,并未完全按约履行。三年过去,这笔64万余元的债务仍有部分款项未支付。

从“一台货车再现”到“生效判决必履行”

申请执行人肖某始终密切关注案件进展与被执行人的财产动向。今年6月,肖某发现彭某实际所有但登记在眉山某运输公司名下的一台货车线索,因此向东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前往车辆停放位置,找到了彭某实际所有的车辆

6月11日,执行干警迅速核实车辆具体停放位置后,第一时间组织执行干警和法警赶赴现场。经与车辆挂靠的眉山某运输公司现场沟通,对方表示配合执行工作。历经数小时努力,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扣押到申请人提供的保管场所,由申请人进行后续保管与看护,确保财产处于可控状态,避免发生转移或灭失风险。

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扣押到申请人提供的保管场所

从首次查封到和解终结,再到因未履行而重新启动执行,本案经历了完整的执行周期。每一次线索的“重新发现”,背后都凝聚着执行干警的持续追踪;每一次“重新启动”,都是对生效法律文书权威的有力维护。该案中,申请执行人肖某积极提供财产线索,是本案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

“之后我们还将依法对扣押车辆进行评估拍卖,以清偿被执行人彭某所欠债务。”该案执行法官表示,本案也再次提醒所有被执行人,和解协议不是逃避执行的“护身符”,企图通过挂靠经营、转移登记等方式规避执行,终究难逃法律的监督与制裁。(图文由东坡区人民法院 曹澜曦 张雯雯 提供)

编辑: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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