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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 护航暑期!绵阳多部门联合查处5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2026年07月17日 20:23:2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唐超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杨宗友

为全力守护暑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屏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以来,绵阳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动发力,聚焦宾馆酒店、酒吧网吧、KTV等涉未成年人重点经营场所,扎实开展暑期专项监管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相关违法案件5起。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督促全市各类经营主体严守法律底线、履行社会责任、合规合法经营。

案例一:科技城新区某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科技城新区某酒店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存在未核验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未落实实名登记、未询问并登记同住人员身份信息等违规情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经查实,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该酒店作出责令停业整顿五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川县某宾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北川县某宾馆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安全管理要求,未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未询问、留存未成年人监护人联系方式,且未按规定将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属于旅馆业违规登记行为。

经查实,北川县公安局依据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旅馆业住宿登记违规条款)之规定,依法对该宾馆法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江油市某餐饮店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

江油市某餐饮店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酒类商品,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

经查实,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餐饮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2.5元、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涪城区某网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涪城区某网吧无视法律法规要求,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违规提供上网服务。

经查实,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网吧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科技城新区某网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科技城新区某网吧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内上网,未尽经营主体管控责任。

经查实,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网吧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部门警示提醒: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需要全社会重点保护、特殊关爱。全市各类经营主体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与社会责任:旅馆酒店需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必须核实身份、必须询问同行人员关系、必须了解入住目的、必须联系监护人、必须报告可疑情况);网吧、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严禁接纳未成年人;烟酒零售经营者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下一步,绵阳市公安、文广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明察暗访,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处,坚决斩断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黑手,全方位、全覆盖守护未成年人暑期健康成长,筑牢全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防线。

编辑:李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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