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酒驾!雅安这位“酒蒙子”又栽了,拘留+罚款2500元丨典型案例曝光
2026年07月20日 14:12:30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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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驾,二次酒驾,三次酒驾……还是不长记性!5月26日,记者从雅安公安交管部门获悉了一起三次酒驾的典型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到底是什么酒这么有“魅力”,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铤而走险?
“你的驾驶证早就被吊销了,你还把车开出来?”面对执勤民警的质问,钟某低下头“抱着侥幸心理……”这一幕发生在2026年3月3日21时50分许。当时,雅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的民警正在雨城区高新大道开展夜查整治行动。一辆小型轿车驶来,民警示意停车检查。经查,钟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民警核查信息时发现,这位钟某可不是“初犯”。
翻开“履历”,令人咋舌:
2019年11月15日,钟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暂扣驾驶证;
2021年1月12日,钟某不知悔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吊销驾驶证;
2026年3月3日,驾驶证已被吊销的他,第三次酒后握住了方向盘。
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钟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如此,民警还发现,他所驾驶的车辆未放置保险标志。也就是说,钟某一口气触犯了三条法律:再次酒驾、无证驾驶、未放置保险标志。
最终,雅安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钟某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警告、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5日。
换句话说,钟某为自己的“侥幸”付出了5天失去自由、外加2500元罚款的代价。
交警提示:酒驾危害极大,不仅威胁自身生命安全,更对他人构成严重隐患。酒驾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从严惩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不要像钟某一样,等到被罚款,被拘留,才后悔莫及。
(供稿: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曾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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