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就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08月08日 21:53:57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就《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省级高层次学术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使用与管理工作,加快培育一批支撑高水平科技自主自强的创新领军人才。本次修订将废止2022年印发的旧版管理办法,新规自发布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据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是四川省设立的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省级学术称号,本次修订坚持党管人才、凝心聚力,聚焦中心、服务发展,高端引领、选育并重,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选拔学术技术领先、服务重大战略、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领军人才。
在选拔机制上,《征求意见稿》创新实行常规选拔与专项选拔并行模式,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链发展设立产业人才专项,匹配学科建设规划设立交叉学科领域等人才专项。选拔对象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学术技术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且具有中国国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期(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期内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不能申报“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项目。同一年度,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不能同时申报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曾入选过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不得重复申报。
在选拔程序上,《征求意见稿》规定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原则上每年选拔一批,选拔流程包括方案制定、单位推荐、多级专家评审、资格复审、公示审定等环节,最终由省政府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新规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管理制度,明确入选人才可享受岗位激励资金、科研项目经费、高层次人才医疗、学术交流等多项待遇,同时实行6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最高不超过两个管理期。
记者 刘飞
编辑:王敏琳
![]() |
报料渠道:私信“四川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拨打互动热线“028-85153399”或发送邮件至“scxww@newssc.org ”报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