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4月3日讯(高志文 记者 徐昭磊)“感谢法官下乡办案,为群众排忧解难,不然我们这起十多年的纠纷不晓得还要拖好久!”为表达感谢之情,富顺某乡镇机砖厂厂长紧紧握住法官们的手。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带领承办法官来到乡村,通过现场庭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持续了十年的纠纷案。
2007年,富顺县一乡镇机砖厂因生产需要原材料,与附近某一村民小组达成了购买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一处煤沙堆的协议。签订协议后,机砖厂随即履行了付款义务,但将近十年的时间里,却没能将沙拉走。说起这件事,该厂厂长一肚子委屈,自己按协议约定全款付了钱,却因为村民小组的不履行,无法将沙拉走,保障生产经营需要。无奈之下,将村民小组起诉到法院。
富顺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纠纷时间跨度大,当事人人数较多,且涉及群众的利益,为了将纠纷化解在当地,减少群众诉累,又能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该庭庭长决定组织承办法官、书记员巡回审理,深入村组进行调解。
3月28日下午,该庭一行人赶到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该村一村民家中进行调解,同时还邀请了村委负责人、村民代表现场参与分析讨论。
经过多方询问,大家发现,原来发生纠纷的原因并不是村组不履行协议,而是沙堆旁边一户村民阻挡原告拉沙。该阻挡拉沙的村民情况比较特殊,其早年因工伤导致双目失明,丧失了劳动能力,其儿子患有精神疾病,家庭生活困难,加上传统思想严重,认为自家门口的沙堆便是自己所有,原告要拉沙就要高价赔偿。该村负责人、村组组长多次与其协商,做思想工作均未成功,调解至此陷入僵局。
如何做通村民的思想工作?为此,该庭庭长决定到山上的现场勘查,让承办法官留下进行征求意见,分别行动,做思想工作。如何解决拉沙问题,又能考虑照顾困难村民。双方就这样一直由争论、协商、讨论。经过法官长时间的倾心调解、释法明理,终于将阻挡拉沙村民的思想工作做通,由原告及村组对其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其不再阻挡原告拉沙。一起持续了10年的纠纷,终于在庭前调解中成功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