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领导干部不作为 成都出台“五项规定”

2017年08月01日 04:54:12 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严丹 编辑:王晓勇

  禁

  等上面下指示

  等外地出经验

  第三项规定是严禁安于现状、敷衍了事。主要表现为不思进取,不钻研业务,对新任务新要求不重视、不学习、不研究,有“守摊”思想,抢抓发展、改革创新意识淡薄,推动工作打太极、踢皮球;

  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固步自封,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习惯等上面下指示、等别人探路子、等外地出经验;

  任职时间较长时求稳怕乱,不愿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习惯当“二传手”、“传声筒”、“收发员”,对下级呈报材料粗略浏览就直接签字上报等。

  禁

  不主动面对媒体

  以会议落实会议

  第四项规定是严禁落地不实、效率低下。主要表现为惯于“唱调子”,空喊口号,不尚实干尚空谈,坐而论道,光说不练,不见实际行动;

  习惯于“空落实”,对上级的指示要求照抄照搬,不结合实际抓落实,把印发文件当落实,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督办、不深入;

  办事“两边倒”,选择性办事,只重显绩,不重潜绩,有人请托就干,没人请托则不为;

  遇事“捂盖子”,报喜不报忧,不主动面对媒体、舆论,不主动向上报告,导致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工作不催不办、不推不动、拖拖拉拉,对下级请示报告未按规定及时研究、答复处理,对群众提出的诉求不按规定办理答复或久拖不办等。

  禁

  不分管就不发言

  随波逐流“和稀泥”

  第五项规定是严禁思想懈怠、态度冷漠。主要表现为想“混日子”,士气低迷,得过且过,无激情、无干劲;

  当“好好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愿意干“得罪人”的活、说“得罪人”的话,怕惹麻烦、招非议;

  决策事项不是自己分管领域的就不思考、不发言,随波逐流“和稀泥”,装样子、走过场;

  工作作风漂浮,浮在面上多、深入基层少,原则要求多、实际行动少;

  服务态度不好,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群众观念淡薄,不按规定履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政策规定宣传解释不到位,只说不能办、不说怎么办等。

  处理

  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推动《五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履行相关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对不作为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出现为官不为问题不调查、不处理,或出现系统性、区域性为官不为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五项规定》将从严监督逗硬执行。对《五项规定》所列情形,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视情形给予通报、诫勉、停职检查、免职、降职、责令辞职等处理,处理方式可以单独或一并使用。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成都商报记者 严丹

  原标题:严禁领导干部不作为 成都出台“五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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