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女士必读法律“宝典” 教你如何防范美容陷阱

2018年03月27日 07:44:17 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 赵瑜 祝浩杰 编辑:许成嵩

  焦点5

  APP的“评价”

  以减免费用为诱饵 将“心得”按医院规定内容发布

  不少美容APP都给入驻其软件的医院设置了评价区,只有在该家医院下订单做过美容整形手术的患者才可以评论。消费者往往认为这是“真实评价”,殊不知,患者在和医院签订手术协议时往往会被告知,只要承诺在术后每天将自己的心得按医院规定的内容发布在美容APP上,并配上相应照片,最终结算时可以获得减免。这样一来,评价的真实性便打了折扣。

  成都商报:和医院签订的“减免费用给好评”的合同是否合法,是否有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文锋:如果美容机构不管美容效果如何一律要求晒好评,那么其行为已经构成虚假宣传。合同里这类条款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一旦和美容机构订立这样的合同,最后就算美容机构未能履行约定减免费用,消费者通常也不能据此维权。不过如果协议是格式条款,消费者可把“晒了好评才给予减免”的条款看成霸王条款,据此主张自己没有晒好评的义务,不晒好评也该减免费用。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波:对于这种协议,应该分两种情况,如果约定以虚假的评价换取费用减免,这时合同是非法、无效的,如果约定评价与实际情况相符,那么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美容效果的评价带有主观色彩,有时消费者对美容效果并不满意,由于参加了这种活动,在没有极端难看或者造成事故时,为了减免费用会给隐瞒负面评价,这并不违法,但对其他消费者来说知情权得到了侵犯,消费者不能轻信网络上的好评。

  焦点6

  价格不统一

  割完双眼皮发现网上价格便宜四分之一 院方称贵“因为院长操刀”

  2016年6月, 四川女大学生小文在伊莎贝拉医疗美容花了14500元割双眼皮,手术后,小文在一款美容类app网页中看到该机构推出的双眼皮手术项目经打折后,仅需2800元。小文感觉自己被骗了,于是去找院方讨说法。对方表示,小文的双眼皮手术是由院长亲自做的,并称她提到的网上2800元是由一般医生做手术。

  成都商报:美容医院称“高价的手术是院长做的,低价的是一般医生做的”,那么是否意味着其做法并不违法?

  肖波:医院没有告知小文有价格差距大的其他选择,系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且涉嫌价格欺诈。判断的依据主要看合同约定的效果,如果14800元和2800元的手术最终呈现出来的效果是近似的,那么这就属于不公平的交易。

  成都商报:对于医疗美容手术引发的纠纷,消费者一般依据哪些法律维权?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因:美容引发的医疗损害纠纷一般适用侵权责任法,根据实际损害来赔。如果医疗行为同时涉及到欺诈、虚假宣传等其他侵权行为,针对这些行为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焦点7

  “美”到一半要加钱

  涂燃脂膏“免费洗脸” 洗走一万五

  在成都春熙路一家名为“梵捷媞”的美容店内,24岁的小袁在接受美容师“免费洗脸”后面部发黑,美容师称是皮肤内的毒素,要做清洁,但需要500元。然而做完清洁后,小袁的面部开始疼痛且发热发红,这时美容师又称毒素太重,要继续做修复,费用要3000元。无奈,小袁只得再次做修复。然而,美容师只做了一边脸,另一边要做的话还需3000余元。就这样,小袁一步步陷入“消费陷阱”,最终花费1.5万元。警方展开调查后,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将该店美容师、经理刑拘。

  成都商报:法律对于上述“美容美一半要加钱”的做法是否无计可施?

  肖波:不是的。从刑法角度,“免费洗脸”商家的做法涉嫌诈骗罪,因为商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涂抹燃脂膏虚构了“皮肤毒素太重”的事实,骗取小袁财产。同时,“免费洗脸”商家和灰趾甲商家的做法也涉嫌强迫交易罪,因为如果不继续接受服务,可能威胁到健康,商家通过这种手段继续交易,某种程度上给顾客造成了人身威胁。从合同法角度,这属于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就算后面接受了服务,也可以撤销该合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角度,这属于强迫交易,侵犯了公平交易权。

  焦点8

  预付式消费

  预付4万多后美容院关门 被告知“后续请找新加坡总部”

  2010年起,成都的陈女士开始到紫荆东路附近的纤诺纤体美容咨询(成都)有限公司做美容,经店长建议,陈女士办了张会员卡,并不断向卡内充值。2016年年底,店铺却突然关门了,此时陈女士卡内还剩4万余元。店长表示,美容院因租房问题暂时关闭了,但还会继续开店。在随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陈女士几次电话联系店长要求退款,均遭到搪塞。

  2018年3月,陈女士再次联系店长,店长却说自己已经离职,没人再管后续的事情了,让陈女士“去找新加坡公司总部”询问情况。

  成都商报:美容院跑路,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邱文锋:分两种情况看。如果因为经营不善而跑路,是一种违约行为,商家没有兑现承诺为消费者提供后续服务。如果设了圈套,收了大量的预付款后跑路,涉嫌诈骗,金额较大的话构成犯罪。此外,美容机构的做法还涉嫌非法集资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于预付的金额特别大,明显超出正常消费额度的,消费者的这笔钱很有可能被用于融资,对方卷款跑路的也较大。

  成都商报:预付式消费在法律上存在哪些风险?

  邱文锋:消费者对于预付式消费应该谨慎警惕,风险不仅限于商家跑路。美容商家往往采用打折等方式来吸引消费者办卡,但优惠背后很可能存在价格欺诈。比如某个美容服务或者美容产品实际只值100元,但商家可以说成1000元,预存款的话按200元收。

  (以上案例中部分人物为化名)

  成都商报记者 赵瑜 祝浩杰

  原标题:这些美容陷阱,本报教你如何防范 给你8大美丽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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