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现通关 货值14.8万美元

2019年03月28日 19:15:23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李丹 编辑:王雪意

活动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8日讯(记者 李丹 摄影报道)3月2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蓉举行“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新闻发布会。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成都国际商贸城日前获批全国第四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是目前西部地区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进行试点的地区。这将是成都创新贸易发展模式的重大历史机遇。

  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成都市商务局负责人介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首单启动

  新闻发布会后,还举行了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首单仪式。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2018年3月28日,成都首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代码:1039)在成都海关所属的青白江海关实现通关,该批货物价值14.8万美元,主要商品为男士棉服、女休闲套装等,该批货物将搭乘中欧班列(成都)出口至波兰。

  据悉,市场采购贸易源于义乌小商品城对外贸易改革创新。由于义乌出口商品具有小批量、多批次、多品种等特征,一般贸易监管体制导致小商品出口出现通关问题。为探索对外贸易新模式,带动中小企业发展,2011年义乌进行以增加单票报关额、通关便利、税收减免等为主要内容的贸易改革,次年全市出口额增长150.3%,获得了国家部委高度肯定。对此商务部等部委于2013年4月批准义乌为全国第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经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七部委批准,2018年9月28日,成都国际商贸城成为全国第四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

  成都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成都国际商贸城获得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后,成都海关积极主动与相关地方政府对接,支持并积极参与成立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领导小组。一是组织前往义乌、海宁、花都等地就试点海关场地、贸易通关流程及试点工作推进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考察交流。二是以就近集中办理为原则,在试点初期指定青白江海关为市场采购贸易主管地海关,利用青白江成都国际铁路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办理实货监管业务。三是理顺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流程,拟制《成都海关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指导实际监管;四是积极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搭建,会同商务、财务、税务、发改委、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外汇等省级部门对成都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进行验收确认。于2019年3月27日正式公告在成都国际商贸城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

首单仪式现场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具体通关便利上,市场采购贸易的货物有“单小货杂“的特点,采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每票报关单随附商品清单在10种以上的,可以实行简化申报,按章归类。单小货杂商品能快速通关,不具备国际贸易专业能力的小微商户也能参与外贸。比如按照一般贸易出口方式,一票报关单最多罗列50项商品品名,而小商品出口往往一个货柜对应上千种货物,以通常一般出口申报的话,仅一次申报就会形成超多单证,无论审单还是实货监管,均对应超大工作量,不便货物快捷通关。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每票报关单随附商品清单中所列品种10种以上的,系统按税则中“章”为单位自动合并申报,并自动以其中价值最大商品税号作为合并后税号,价值、数量相应合并,极大简化了出口通关申报手续,缩短通关流程。同时,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免征增值税,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未取得或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均可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为小商品商户大批量出口货物提供了便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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