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1月9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截至2012年12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829万人,1021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覆盖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建成,进入全民养老时代。
1月27日 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2月1日 全省首批省级生态文明试点乡镇建设启动。
2月9日 全省用时3年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
3月7日 《四川省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实施。
4月9日 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全省到2015年将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2496万亩,补充耕地116万亩。
4月20日 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成立“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统筹指挥抗震救灾。
4月 全省电话用户总量达到7098万户,成为全国第6个、西部第1个用户总量突破7000万户的省份。
5月8日 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在成都签署《开发性金融支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暨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合作备忘录》。
5月13日—14日 省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在成都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决定》。
5月15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推动全省现代化进程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提速。
6月4日 全省落实农民增收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负责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要求强化各地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责任,确保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6月9日 全省扶贫重点县特色经济助农增收现场会在广元市召开。
6月13日 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建立灾后恢复重建省内对口援建机制,组织无灾、轻灾市和部分省内国有企业对口援建地震重灾地区。
6月18日 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暨总结表彰大会在成都召开。会议强调,要大力实施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扶贫、能力扶贫和生态扶贫“五大扶贫工程”。
7月1日 “4·20”芦山强烈地震城镇居民过渡安置入住仪式举行,过渡安置工作自4月底启动以来,历经两个月全面完成安置任务。
7月6日 国务院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为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7月19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省内对口援建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德阳、绵阳、南充、攀枝花、自贡和泸州六个市对口援建芦山、雨城、天全、名山、荥经和宝兴六个县(区)。
7月21日 四川省与交通运输部正式签署部省会谈纪要,决定共同推进“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工作,重点支持涉藏地区通州府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7月29日 成都市龙泉驿区援助甘孜县公交车正式开通投运,甘孜州康北地区结束无公交车历史。
7月30日 浙川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会议暨《浙江—四川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成都举行。双方达成新一轮扶贫协作工作协议,自2013年开始,浙江省7个市、32个县(市、区)对口帮扶四川涉藏地区2州32县。
7月31日 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34条政策措施支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8月13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省政府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明确以高原涉藏地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等“四大片区”为重点,共同推进四川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10月9日 《四川日报》报道,农业部和省政府日前签署《共同推进四川芦山地震灾后农业农村恢复重建的合作协议》。双方用三年时间共同完成“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农业农村恢复重建任务。
11月6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平原地区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17年,全省要有72个县(市、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超100亿元,其中31个县(市、区)超过300亿元,15个平原县(市、区)将率先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11月28日 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26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的意见》。
12月30日 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至此,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跃上5000公里的大台阶,晋级全国六强。
2013年 四川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四川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20年)》。在全国较早全面启动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同时,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
2014年
2月28日 川西南山区助农增收现场会在攀枝花市米易县召开。会议提出,川西南山区要发挥资源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发展特色农业,全力扶贫攻坚,确保农民收入年年有新提高、生活水平年年有新改善。
3月18日 川藏联网工程正式开工建设。这是继青藏联网工程之后,我国又一项穿越高寒高海拔地区的输变电工程。建成后将解决甘孜州南部18.9万以及西藏东部50万农牧民群众的用电问题。
3月19日 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13年至2017年,全省改造危旧房棚户区约150万户;2020年前,基本完成城镇现有危旧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
3月20日 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标志着全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四川成为全国较早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人口大省之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四川出生人口和出生率大幅提高,2016年至2018年共出生272.1万人,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提高0.75个千分点和0.68个千分点。
3月 省委组织部选派50名处级优秀年轻干部奔赴高原涉藏地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四大片区”的34个县(市、区)挂职帮扶,助力当地扶贫攻坚。这是四川首次选派挂职干部帮扶“四大片区”。
4月30日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布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省土地总面积48.61万平方公里,人均耕地1.12亩。
5月9日—10日 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5月30日 大小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推进工作会议在西昌举行。大小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正式实施。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工作全面启动,凉山州精准识别贫困人口88.1万人、贫困村2072个。
7月2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创新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机制专项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瞄准扶贫解困,按“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目标要求,实现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7月10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公租房、廉租房制度并轨,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试点公租房“租改售”等。
8月15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的意见》。这是四川首次将扶贫项目审批权由省级下放到县(市、区),改革实施范围为全省21个市(州)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178个县(市、区)。
9月2日 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全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全方位并轨,建立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在12月底前,所有市(州)、县(市、区)完成“两房”分配和管理并轨工作。
9月25日—26日 四川省特色经济林产业助农增收现场会在广元市召开。
10月1日 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平台上线运行。
10月17日 全省社会扶贫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成都召开,并启动“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开通四川爱心扶贫网,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社会扶贫。
11月22日 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面放宽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户籍政策,鼓励人口转移到大中小城市。
12月26日 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标志着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拉开帷幕。
2014年 彝家新寨建设在大小凉山推进的同时,首次扩容至大小凉山以外的甘孜州和泸州、雅安、攀枝花、宜宾市,总投入2.31亿元,包括住房、基础设施、环境、社会建设和产业发展,解决2172户住房、1155人饮水问题。
2015年
1月1日 全省征地补偿按新一轮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1月13日 四川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完成1700万余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数为14万余宗,基本完成两证的发证任务。
2月25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发展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意见》。
3月7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
3月19日 省政府公布《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这是四川在全国率先制定的治理灰霾的专门规章。该办法于5月1日起施行。
4月17日 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广元召开。会议提出,力争3年至5年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优势农产品“带标上市、过程可控、质量可溯”。
5月15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指导意见》,提出打破单位性质和职工户籍身份限制,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及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制度覆盖面。
5月29日 省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决定向全省115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同年11月,省委决定向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派1个帮扶单位、1名联系领导、1个驻村工作组、1名第一书记,每户贫困户落实1名帮扶责任人,形成“五个一”帮扶力量。
6月1日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四川省扶贫开发工作驶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7月7日 全省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范围为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旅游局2015年确定的四川10个旅游扶贫试点村。
7月7日—8日 省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7月28日 四川高速公路ETC实现全国联网并开通运行。
7月28日—29日 全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推进会在旺苍县召开。
8月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大小凉山彝区启动实施“一村一幼”幼教扶贫计划,开展以双语教育为主的学前教育。2017年,“一村一幼”计划扩展到全省民族自治地方51个县(市),实现了村级学前教育全覆盖。至2020年彻底化解了“入园难”问题,累计惠及55.6万余名农牧区儿童。
9月15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大小凉山彝区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意见》。
9月29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专项方案》等10个扶贫专项方案。
12月24日 全省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人才培训会暨精准扶贫启动在成都举办。四川有10个贫困县入围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
12月28日 四川省脱贫攻坚大会在成都召开。大会对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强调,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必须在“精准”上下功夫,推动“六个精准”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015年 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从1949年的35岁提高到76.42岁,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并持续保持。2018年,全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1岁。
2015年 四川国地税收入突破4000亿元,达到4059.6亿元。
2015年 四川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0000亿元,达到30342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0元,达到1024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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