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
业主要求更换地板并赔偿 商家只保证修好
6月28日之后,李先生和大自然地板沟通过两次,始终未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7月13日,记者来到位于富森·美家居(城南店)2号建材馆4楼的大自然地板门店,这家店销售的均为进口木地板。“这是正常起拱,因为空气湿涨干缩造成的,我们其他客户家也发生过类似情况。”店长刘女士说,“实木地板都有一年的稳定期,之后就不会变形了。”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负责处理此事的售后经理汤小波。他承认李先生家的地板存在起拱问题,“最多也就十厘米吧”。
同时,他也承认工人在维修时对墙面造成了污损。“我们从来没有回避这些问题,也一定会解决好。”但是,他认为李先生提出的要求已经超出了品牌所能承受的范围。
目前,李先生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一是商家将地板维修到他满意为止,但是地板要折价,退他一半的钱;二是地板全部更换为大自然品牌其他型号,价钱多退少补;三是将地板退了,大自然退还全款。
“我们可以维修到他满意,但是全部更换不可能,赔偿也不可能,因为我们的产品没有质量问题。”汤小波说。目前,品牌方只同意更换10平方米的变形板材,并保证使用中出现问题会随时免费维修,每年一次全面维护,“还有其他赠品,等协商一致了都可以谈”。
律师
消费者的要求合理 可依法要商家退款
“消费者的三种解决方案都很合理。”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畦凇认为,木地板由大自然出售和安装,出现质量问题理应由商家负责。如果维修之后还未达到产品应有的使用功能,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损失。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解释,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也就是说,如果大自然地板维修两次后没有恢复地板的正常使用功能,消费者有权提出换货或退货。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 实习生 高丽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