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河流共生共荣,拥有一条穿城而过的河,对一座城市而言,是一种得天独厚的幸运。而守护治理涉及都江堰、彭州、郫都、金牛、成华、新都、龙泉驿、青白江、金堂、简阳10个区(市)县的成都市域沱江流域,正是成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昨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全市将“重拳治水”,以河长制管理工作为抓手,以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为着力点,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水共治”,强力实施重污染流域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良好水体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及病害整治、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等工作,全力以赴推进沱江流域水质达标工程,促进水质持续稳定好转。
加快完善“一河一策”市级方案
依法关停“三无”企业
“我们将抓紧完善沱江流域成都段工作方案。”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每条河道水体污染成因,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完善“一河一策”市级工作方案,因河施策。同时,指导沿线各区(市)县编制好县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镇级清单方案,列出清单、限定时间、建立台账、挂图作战。
据了解,我市将分年度实施沱江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病害管网整治,2019年前完成41座日处理能力1000吨以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开展沱江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和下河排口整治,年底前完成纳入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6段黑臭水体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外环外55段黑臭水体和3833个下河排口治理。实施饮用水源地规范建设,2018年底前县级及以上集中式水源地全部建成水质预警自动站。开展养殖场、小散乱污企业以及河湖沿岸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年底前依法关闭搬迁255家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户),依法关停“三无”企业及严重违规企业。
抓好河湖水系“毛细血管”管护
探索建立环境法庭
如何保障河长制管理工作有效推进?完善管护机构,强化监管考核十分重要“我们将进一步抓好河湖水系“毛细血管”治理、管理、保护工作。”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托乡镇派出所设立河道总警长和河道警长。探索设置与河长制管理工作需求相适应的镇村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将河湖日常管护作为村级公共服务资金购买服务的优先项目。探索建立环境法庭,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倡导推行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水环境整治,确保小溪小沟水清。
此外,全市将严格执行相关追责制度,定期通报各地河长制管理工作绩效情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到位。本报记者 胡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