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药就不给处方? 自贡七旬翁状告医院胜诉(图)

2017年07月05日 10:06:08 来源:华西都市报
记者 陈章采 编辑:邱令璐

  反映 卫计委等多次协调无果
  
  “想不到看了病竟然连处方都得不到。”彭大爷认为医院的做法侵犯了自己作为一个患者的合法权益,分别向自贡市卫计委和自流井区消协投诉。
  
  彭大爷说,接到其反映后,自贡市卫计委和自流井区消协与医院进行了沟通,“消协说患者有权利得到处方,但四医院依然拒绝出具。”虽经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但无果。
  
  判决 医院出具处方赔偿交通费
  
  在奔波了半年仍然没能得到处方后,彭大爷于今年3月向自流井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四医院出具处方,支付医疗服务违约金1元,赔偿交通费10元、误工损失200元,承担诉讼费。
  
  自流井区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原告到被告处就医,双方构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自己的义务。被告向原告开具的药物中存在三种处方药物,应当出具处方。根据卫生部令《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标准的具体规定,处方药物的处方应当独立于病历。故本案被告应当按照规定单独出具处方。
  
  近日,自流井区法院对这起索要处方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自贡四医院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出具本次诊疗处方;被告自贡四医院赔偿原告交通费1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回应 患者要处方医生应出具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彭大爷感到很满意:“患者看病后得不到处方,这是对患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法院这个判决明确了医院的做法是错误的。任何医院都应该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和依法获取处方的权利。”
  
  自贡四医院医务科有关人士认为,医院本着保护患者生命健康的立场出发,需要对患者用药的剂量和质量严格把关。医生开具药品后,要经过药师审核,确定药品和剂量无误后,才能向患者供药。因此,不向患者出具处方是为了避免患者自行购药时,出现药品质量和剂量不符等用药隐患,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医院医务科人士还表示,药品价格放开以后,医院药房的药品和市场上同等质量的药品价格完全一致,不存在医院药房药品价格比外面贵的情况。医务科人士还强调:医院药房的药品进货渠道和质量,肯定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该案判决生效后,医院目前已经履行了判决结果。自贡四医院还于6月召开了质量管理会议决定:今后患者要求出具处方的,医生应当予以出具。
  
  自贡市卫计委医政科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关于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向患者出具处方,我省对此也没有具体规定。目前全国只有西安明确规定医院必须向患者单独出具处方。该负责人称经了解,自贡四医院不向患者提供处方,是担心患者到不规范的药店购买处方上的药品,影响患者的生命健康,是对患者的健康和医院的声誉负责。此外,该负责人还称,患者当初向医生索要处方时,医生告诉患者可以将处方上的药物名抄写下来,并没有拒绝公开处方的内容。
  
  针对法院上述判决,自贡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已经引起卫计委对医院处方管理上的重视。自贡市卫计委决定,就此向全市所辖医院提出要求:凡到医院就诊的患者明确要求单独索要处方的,医院应当予以提供。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陈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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