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猴艺人赴川买野生猕猴被抓 猴乡协会写求情信

2017年07月19日 05:04:49 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李秀明 编辑:王晓勇

  套路

  跨省交易行程安排严密

  以马兴为核心的这个团伙已经形成纯熟的贩猴“套路”。去年12月初,张大国与马兴联系,称手里边又有货,马兴随即带人赶到成都。“他们的行程安排极其严密紧凑。”办案民警介绍,去年12月10日,马兴和徐来从新野取道襄阳乘火车深夜11点多到达成都,在火车北站周边小旅馆稍作休息,次日清晨就赶到石羊场车站找“野租儿”直奔凉山冕宁县与张大国碰头取货。

  去年12月11日傍晚,马徐二人携猴返回成都,准备稍作休整,次日凌晨就启程将猕猴运回河南。“整个行程数千公里,时间、交通上安排得十分周密,可见他们作案之熟练。”办案民警说。

  为了逃避打击,马兴和徐来还做了多项准备。比如他们两人以及通知到成都来分销转运的人员都随身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会以“来耍猴”的名义应对检查。更有心机的是,为了逃避和减轻罪责,马兴和徐来等人在运输过程中,每人从不携带超过3只猴子。“这样更像是耍猴艺人,一旦被查,也可以因数量不大减轻处罚。”

  暴利链条

  猕猴收购价一千 转手最终卖五千

  让马兴一伙人铤而走险买卖猕猴的唯一原因,是高额利润。

  “我们调查得知,以马兴为核心的这个团伙存在时间已不短,起码在2016年下半年,他们就曾有过四五次往来。”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一负责人介绍,案件的两个核心人物:马兴和张大国通过一个安徽籍耍猴艺人取得联系,做起了从凉山猎捕猕猴,运往河南新野销售的生意。

  犯罪嫌疑人徐来还在四川留有前科,数年前曾参与运输猕猴在广元被挡获、刑拘,后因证据不足获释。

  张大国从捕猎者手中买猴,每只1000元左右;马兴从张大国手里买的11只猴子,8只“标准猴”每只1400元,3只大猴作价2600元,共付给张大国13800元。

  从河南被喊到成都来买猴运猴的张福、张强,以每只2000元的价格从马和徐手里买下“标准猴”。等到这些“标准猴”被运回河南新野,价格会更高。一个可供参考的价格来自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会长张俊然,他说每只猴子价格在当地要卖到5000元左右。

  猕猴“身价”暴涨,给马兴等人带来暴利。而被贩卖的猕猴,则经历着一条“受难之路”。据办案民警介绍,解救的11只猴子很多都有伤,有的面部流血、有的手脚受伤。

  一段历史

  四人来自“猴戏之乡”新野 当地耍猴者有赴川捕贩猕猴历史

  马兴、徐来、张福、张强均为河南新野县人。河南新野,为世人知晓的一张“名片”就是新野猴戏——全国各地景区、街头表演猴戏的,90%以上都是新野人。

  马兴是新野最知名的猴戏艺人之一。“马兴是老师傅,猴子的方方面面他都懂。”张俊然熟悉马兴,也熟知新野猴戏的变迁。“新野的猴戏已有两千年历史,是闻名全国的猴戏之乡,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县有约一万猴戏艺人。2009年,新野猴艺被列入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在,全县只剩下四百多耍猴艺人……”张俊然说。

  成为河南省非遗项目,并没有让新野猴戏更兴盛。相反,猴戏艺人经常踩到法律红线。2014年,新野4名猴戏艺人到黑龙江表演,被森林公安以非法运输保护动物抓获,被判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除了运输,非法抓捕、收购、出售猕猴都属于犯罪行为。张俊然介绍,为给猴戏提供“演员”,新野有30多家猕猴养殖场,还有很多农户养殖猕猴,“持有许可证,是合法的”。

  然而,并非所有猕猴都来自人工养殖。“新野耍猴者有到四川、贵州猎捕贩卖猕猴的历史。早年他们亲自上山捕捉,后来为逃避打击,就联系当地人代为猎捕,然后由他们购买运到新野分销。”办案民警介绍,川西北的甘孜,川北的广元、巴中,以及凉山是河南买猴者热衷前往之地。“这些地方猕猴分布集中,比较容易猎捕。”

精彩图集